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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4 條
委託預算如有餘額或全部不需支用時,應由受委託預算單位通知委託單位
,填製「委託預算追減通知單」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一五) 追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