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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準備金之管理機關,任務如下:
一、本準備金之收支及保管。
二、本準備金運用之審議。
三、本準備金動用申請書件、審核條件及作業流程等重要規章之訂定。
四、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