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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喇嘛轉世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蒙藏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依照前條規定掣定之一人,即為某某喇嘛之呼畢勒罕,由掣定人員報請蒙
藏委員會查核轉呈備案,並咨行該管長官轉飭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