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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條例第十條第五項所定財產總額、第十四條第四項所定財產總額及第十六條第三項所定資本額,於長照機構財團法人,為該法人設立時捐助之財產總額及設立後增加之永久受限淨值。
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四項及第三十一條第二款所定財產總額,於長照機構社團法人,為其資本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