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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優良氣象從業人員獎勵表揚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氣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為利優良氣象從業人員之評審工作,中央氣象局得設置評審小組,邀請學者、專家共同參與。評審小組中學者、專家不得少於審查小組總人數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