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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國二十三年第一期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公債年息定為六釐,按票面額核計。自發行之日起算,每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各付息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