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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考試院考銓事例編審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試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院部參事將事例編審初稿,送交事例小組開會審查通過後,簽請院長提院
會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