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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6 條
農田水利會職員之薪給,分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均以月計之。
前項職員薪給,依據農田水利會職員職務等級表規定給與。其薪額折算月支數額,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