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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海域環境分為甲、乙、丙三類,其適用性質如下:
一、甲類:適用於一級水產用水、二級水產用水、工業用水、游泳及環境保育。
二、乙類:適用於二級水產用水、工業用水及環境保育。
三、丙類:適用於環境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