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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空氣調節系統電表及線路裝置規則(舊 70.05.15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電表及比流計、比壓計應裝置於2MM厚鐵箱內,並應配裝封印鎖,經防
鏽處理,表箱正面應標示「空調電表」字樣。
高壓分表表箱結構圖,如附圖3及附圖4;低壓分表表箱結構圖,如附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