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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本標準用語定義如下:
一、熱水器:指以液化石油氣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依設置方式區分如下:
(一)屋內式熱水器:依供(排)氣方式分類如下:
1.開放式熱水器: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廢氣直接排放於屋內,並以自然換氣或機械換氣方式,將廢氣經換氣口或換氣風機排至屋外者。圖例如下:
2.半密閉強制排氣式熱水器: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並將廢氣以排氣風機等機械方式,經排氣管強制排放至屋外者。圖例如下:
3.密閉強制供排氣式熱水器: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以供氣風機等機械方式連接供氣管自屋外取得,廢氣經排氣管以排氣風機等機械方式強制排放至屋外,與屋內之空氣隔絕者。圖例如下:
(二)屋外式熱水器:指熱水器之供氣及排氣直接於屋外進行者,圖例如下:
二、配管:指與熱水器連接之管路及其配件,其範圍如下:
(一)冷水管、熱水管及其配件。
(二)燃氣配管、壓力調整器(使用液化石油氣者)及其配件。
(三)供(排)氣管及其頂罩、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