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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學學生學籍共同處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各大學轉系 (所) 生名冊及在校生更改姓名、出生年月日名冊,由各大學
自行列管,並於授予學位名冊註記更改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