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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進出口貨物之電腦連線通關作業,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但專屬於進口貨物之特別規定及機邊驗放之出口生鮮動、植物經海關核准得事後傳輸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