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忠烈祠祀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烈士入祀之日,各有關機關應分別派員慰問其家屬,並舉行擴大宣傳或展覽烈士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