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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管制性化學品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本法第十四條規定之管制性化學品許可之文件審查及證書核發,應收取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