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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醫院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其內容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包括資料安全、資料稽核、設備管理及其他安全維護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