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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區內事業應於原核定投資計畫經撤銷或廢止後,辦理遷出園區作業,並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變更、解散、廢止登記或其他相關作業。
前項區內事業如涉保稅業務,應依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