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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信託局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執行政府政策,辦理採購、貿易、保險、銀行、信託、儲運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特種業務,設中央信託局(以下簡稱本局),受財政部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