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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千禧年資訊年序爭議處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因應公元二千年資訊年序錯置危機,鼓勵公開資訊,平衡消費者權益與事業責任,迅速妥適解決紛爭,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