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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九十三年三月十日修正之第 301  條條文,施行日期另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天花板之淨高度應依左列規定:
一、學校教室不得小於三公尺。
二、其他居室及浴廁不得小於二.一公尺,但高低不同之天花板高度至少應有一半以上大於二.一公尺,其最低處不得小於一.七公尺。
建築物之居室應設置採光用窗或開口,其採光面積依下列規定:
一、幼兒園及學校教室不得小於樓地板面積五分之一。
二、住宅之居室,寄宿舍之臥室,醫院之病房及兒童福利設施包括保健館、育幼院、育嬰室、養老院等建築物之居室,不得小於該樓地板面積八分之一。
三、位於地板面以上七十五公分範圍內之窗或開口面積不得計入採光面積之內。
防火構造建築物供左列用途使用,無法區劃分隔部分,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區劃者,不受前條第一項之限制:
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組或D-2組之觀眾席部分。
二、建築物使用類組為C類之生產線部分、D-3組或D-4組之教室、體育館、零售市場、停車空間及其他類似用途建築物。
前項之防火設備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阻熱性。
走廊之設置應依左列規定:
一、供左表所列用途之使用者,走廊寬度依其規定:
┌──────────┬────────┬────────┐
│ 走 廊 配 置│走廊二側有居室者│ 其 他 走 廊│
│用途 │ │ │
├──────────┼────────┼────────┤
│一 建築物使用類組為│二‧四○公尺以上│一‧八○公尺以上│
│ D-3、D-4、│ │ │
│ D-5組供教室使│ │ │
│ 用部分 │ │ │
├──────────┼────────┼────────┤
│二 建築物使用類組為│一‧六○公尺以上│一‧二○公尺以上│
│ F–1組 │ │ │
├──────────┼────────┼────────┤
│三 其他建築物: │一‧六○公尺以上│一‧二○公尺以上│
│(一)同一樓層內之居│ │ │
│ 室樓地板面積在│ │ │
│ 二百平方公尺以│ │ │
│ 上(地下層時為│ │ │
│ 一百平方公尺以│ │ │
│ 上)。 ├────────┴────────┤
│(二)同一樓層內之居│一‧二○公尺以上 │
│ 室樓地板面積未│ │
│ 滿二百平方公尺│ │
│ (地下層時為未│ │
│ 滿一百平方公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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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組者,其觀眾席二側及後側應設置互相連通之走廊並連接直通樓梯。但設於避難層部分其觀眾席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三○○平方公尺以下及避難層以上樓層其觀眾席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下,且為防火構造,不在此限。觀眾席樓地板面積三○○平方公尺以下者,走廊寬度不得小於一‧二公尺;超過三○○平方公尺者,每增加六十平方公尺應增加寬度十公分。
三、走廊之地板面有高低時,其坡度不得超過十分之一,並不得設置臺階。
四、防火構造建築物內各層連接直通樓梯之走廊牆壁及樓地板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並以耐燃一級材料裝修為限。
校舍配置,方位與設備應依左列規定:
一、臨接應留設法定騎樓之道路時,應自建築線退縮騎樓地再加一‧五公尺以上建築。
二、臨接建築線或鄰地境界線者,應自建築線或鄰地界線退後三公尺以上建築。
三、教室之方位應適當,並應有適當之人工照明及遮陽設備。
四、校舍配置,應避免聲音發生互相干擾之現象。
五、建築物高度,不得大於二幢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水平距離一‧五倍,但相對之外牆均無開口,或有開口但不供教學使用者,不在此限。
六、樓梯間、廁所、圍牆及單身宿舍不受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或身心障礙者教養院之教室,不得設置在四層以上。但國民小學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並無礙於安全者不在此限:
一、四層以上之教室僅供高年級學童使用。
二、各層以不燃材料裝修。
三、自教室任一點至直通樓梯之步行距離在三十公尺以下。
學校類建築物之行政辦公、教室等居室空間之窗面平均日射取得量應分別低於下表之基準值。但符合本編第三百零八條之二規定者,不在此限:
┌───────┬──────┬──────────────┐
│學校類建築物:│ 氣候分區 │窗面平均日射取得量 │
│D 類第三組 │ │單位:千瓦.小時∕(平方公尺│
│D 類第四組 │ │.年) │
│F 類第二組 ├──────┼──────────────┤
│ │北部氣候區 │一百六十 │
│ ├──────┼──────────────┤
│ │中部氣候區 │二百 │
│ ├──────┼──────────────┤
│ │南部氣候區 │二百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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