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10081522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67-6、170 條條文;第 167-6 條條文自一百十年十月七日
施行;第 170 條條文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
告第 322 條第 1 款、第 2 款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86.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10081093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5、116-2 條條文;增訂第 112-1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年
七月十九日施行
85.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10080009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2、86、144、146、247、269 條條文;刪除第 232 條條
文;除第 86 條條文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發
布日施行
84.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8081818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3、118、119、164-1、263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8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8081359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1、46-3、46-4、299、300、302、304、308-1、308-
2 、309、311、312、314、321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
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80824127
號令發布,除第 46-1、46-3、46-4 等條文外,其餘修正條文自一百
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82.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8080854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8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70809006 號令
訂定發布第 39-1 條補充圖例;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8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7080437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34、135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79.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7080321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67、167-1、167-3~167-7、170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
施行
78.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6081741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24、41、42、166 條條文;增訂第 39-1 條條
文;除第 41、42 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一百零九年七
月一日施行
77.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5080700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6、262 條條文;增訂第 46-1~46-7 條條文;除第 46-
6 條條文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五年
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80810526 號
令發布第 46-6 條條文施行日期,修正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90810894 號
令發布第 46-6 條條文施行日期,修正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76.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308132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99-1、128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75.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20812044
號令增訂發布第 27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74.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十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208001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0、61 條條文;增訂第 4-3 條條文;第 4-3 條條文自
發布日施行,第 60、61 條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7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10812223
號令增訂發布第 4-2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7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1081094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99-1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7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1081006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00、308-1、309~312 條條文;增訂第 308-2 條條文
;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7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1080874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67、170 條條文及第十章章名;增訂第 167-1~167-7 條
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69.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1080331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98、299、302、306、321 條條文及第十七章第六節節
名;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68.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三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1080111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82~284、285~290 條條文;增訂第 60-1 條條文;並
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67.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三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0080510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88、160~162 條條文及第九章章名;除第 88 條條文自發布
日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一百年十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三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0080512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9-2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本條施行期限至一百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66.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0080450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96 條條文;增訂第 4-1、96-1 條條文;並自一百年七月
一日施行
65. 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0080080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5、79-2、107、142 條條文;除第 55 條自發布日施行及
第 79-2 條施行日期另定外,其餘修正條文自一百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八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30804037 號令
發布第 79-2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64.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9080618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08 條條文;並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63.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9080378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9、60、61、269~272、274、276、278、279 條條文,刪
除第 277 條條文;並自九十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62.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八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8080832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70 條條文;並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61.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八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8080359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9、298、299、302、303、305、309~312、321、323 條條
文及第十七章章名;增訂第 308-1 條條文;刪除第 313、320 條條
文;並自九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60.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7081002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33、118、181 條條文;增訂第 97-1 條條文;並自發布
日施行
59.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三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7080103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67、170 條條文;刪除第 168、169、171~177-1 條條文
;並自九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58.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608039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57.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6080308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8、45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56.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60802250 號令增訂
發布第 99-1 條條文;其施行日期另定之
55.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6080073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79-2、97、164、203、242 條條文;其中修正條文第 1、
164 條自發布日施行;79-2、97、203、242 條條文,施行日期另定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八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30804037 號令
發布第 97、203、242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54.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5080759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97、140、141 條條文;增訂第 116-1~116-7 條條文及第
四章之一章名;其中第 97、140、141 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第 116
-1~116-7 條條文自九十六年七月一日施行
53.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5080025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2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50800261 號令
發布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52.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4008104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87、88、95~97、130、162、166-1、170 條條文;第 1
30 條及第 166-1 條,自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施行;第 87、88
、95~97、162、170 條,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51.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30086448 號令增
訂發布第 1 條條文之補充圖例圖 1-3-(8);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
日生效
50.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3008232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162、267、289 條條文;增訂第 17 章章名及第 298~32
3 條條文;刪除第 45-1、45-2、45-4~45-8、134-1、231 條條文;
施行日期另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30082609 號令發布
第 1、45-1、45-2、45-4~45-8、134-1、162、231、267、289 條、
第 298 條第 1 款至第 3 款、第 299 條第 1 款至第 8 款、
第 300 條第 3 款、第 302~315 條條文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3008236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60、107、110 條補充圖例,原圖例圖 1-3-(1)、圖 1-3
-(2)、圖 1-3-(3)、圖 1-3-(4)、圖 1-3-(5)、圖 1-3-(6)、圖 1-3
-(7)、圖 1-6-(1)、圖 1-6-(2)、圖 1-10-(1)、圖 1-10-(2)、圖
1-12-(1)、圖 1-12-(2)、圖 1-15-(1)、圖 1-15-(2)、圖 1-15-
(3)、圖 1-32 、圖 1-35-(1)、圖 1-35-(2)、圖 60 、圖 107-(
1)、圖 107-(2)、圖 110-(1)、圖 110-(2)、圖 110-(3)、圖 110
-(4)、圖 110-(5) 及圖 110-(6) 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50800261 號令
發布第 298 條第 6 款、第 299 條第 12 款、第 322 條及第 3
23 條中綠建材部分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70804846 號令發
布第 298 條第 4 款、第 299 條第 9、10 款、第 300 條第 1
、2 款、第 316~319 條條文,定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 298 條第 5 款、第 299 條第 11 款、第 301、320 條條文
,施行日期另定)
49.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30082466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68 條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三月四日施行
48.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3008190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0、110、162、285、287、290 條條文;增訂第 166-1、28
4-1 條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二月五日施行
47.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20091124 號令刪
除發布第 240 條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46.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20091103 號
令增訂發布第 16 章章名及第 293~297 條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一月
一日施行
45.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2008934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227、229、233、241、243、244 條條文;並自九十二
年十月十四日施行
44.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2008816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63、68~76、79~99、107、108、110、110-1、181、1
82、189、193、201、202、203、205、233、241、242、243、247、2
59 條條文;刪除第 64~66、77、78、89-1、110-2、194-1 ;增訂
第 79-1~79-4、84-1、85-1、90-1 條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
施行
43.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七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 0920087895 號令增訂
發布第 134-1 條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42.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2008515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17、162 條條文;刪除第 30-1 條條文;並增訂第 269~
292 條條文及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章名;並自九十二年三月二十日施
行
4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1008626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3 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施行
40.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1008533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5-1、45-2、45-4~45-7 條條文;並增訂第 45-8 條條文
;並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39.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1008516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 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施行
38.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1008400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9 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37.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1008382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62 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36.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內政部(90)台內營字第 9067877
號令增訂發布第 89-1 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元月一日施行
35.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內政部(90)台內營字第 906783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8、141 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元月一日施行
34.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內政部(90)台內營字第 908549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8、162、168、169、172、174、175、177 條條文;
並自九十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33.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六日內政部(90)台內營字第 908388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79、181 條條文;並自九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32.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內政部(89)台內營字第 898395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6、259、263 條條文;並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31.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內政部(88)台內營字第 88737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8、24-1、25、59-2、63、231、254、267 條條文;
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30.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日內政部(88)台內營字第 887328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62 條條文;並自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9.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二日內政部(87)台內營字第 877217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0 節第 49、51 條條文;並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8.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內政部(86)台內營字第 8690165
號令增訂發布第 13 章第 1、2 節第 260~268 條條文;並自八十七
年一月一日施行
27.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八日內政部(86)台內營字第 867346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5-2 條條文;增訂第 45-1、45-5~45-7 條條文;原
第 45-1 條條文修正並遞改為第 45-4 條條文;並刪除第 45-3 條條
文
26.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九日內政部(86)台內營字第 867250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27、28、69、92、96、99、127 條條文;並刪除第 1
25 條條文
25.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內政部(85)台內營字第 858207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7~177 條條文;增訂第 177-1 條條文
24.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內政部(85)台內營字第 8572848
號令修正發布第 30-1 條條文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內政部(85)台內營字第 857545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7、136、139、162 條條文
23.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內政部(85)台內營字第 857242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92、95 條條文
22.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十二日內政部(84)台內營字第 847238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86、88、92 條條文
21.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8472339 號令修
正發布第二章第八節節名及第 189、194 條條文;並增訂第 45-1~
45-3、194-1 條條文
20.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內政部(83)台內營字第 8388526
號令修正發布第 83 條條文;增訂第 164-1 條、第 12 章高層建築
物及第 227~259 條條文
19.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四月十二日內政部(82)台內營字第 827222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17 條條文
18.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一日內政部(82)台內營字第 827213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9~59-2、60~62、136、139、142、161、162 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內政部(78)台內營字第 74554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 章第 140~142、144 條 條文;並刪除第 143 條
條文
16.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六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698461 號令發布增
訂第 11 章地下建築物及第 178~226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內政部(77)台內營字第 650756 號
令增訂發布第 10 章公共建築物殘障者使用設施及第 167~177 條條
文
14.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十日內政部(77)台內營字第 55776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章第 14 節第 59 條條文;並增訂第 59-1、59-2 條
條文
13.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內政部(73)台內營字第 256544 號
令修正發布刪除第 2 章第 5 節名稱及第 30 條條文;並增訂第 9
章第 160~166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內政部(72)台內營字第 2044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9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內政部(71)台內營字第 9112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2、3-1、3-2、7、8、14~16、19、23~26、28、33
、41、42、45、55、59、60、73、75、76、79、86、89~91、93、96
~98、100、102、106、108、110、114~118、121~123、126~128
、130、133、141、142、144 條條文;增訂第 2-1、30-1、110-1、
110-2、124-1 條條文;並刪除第 16-1~18、20、58、67、111、
112 條條文;並自七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10.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四月十八日內政部(69)台內營字第 380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40 條條文
9.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一月十四日內政部(67)台內營字第 77936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13、114、141 條條文;並增訂第 16-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內政部(65)台內營字第 6915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24 條條文;並增訂第 24-1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六月一日內政部(65)台內營字第 691136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9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內政部(65)台內營字第 67351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十六日內政部(65)台內營字第 65921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4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八月五日內政部(64)台內營字第 64278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2、8、14~16、25、27、30、33、36、42、51、55、56、59
、63、64、66、76、83、88~91、95~97、100~102、104、113、114
、141、144 條條文;增訂第 3-1、3-2 條條文;並刪除第 3、11~13
、21、22、10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內政部(63)台內營字第 60735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40、14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二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573693 號令修正發布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全文 1~159 條;並於公佈後施行
(民國六十三年二月十五日修正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原為民國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訂定「建築技術規則」的第二編建築物
高度及面積與第三編設計通則)
1.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內政部訂定發布「建築技術規則」全文
274 條;並自公佈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