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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架空線路荷重
第 四 節 支持物、橫擔、支持導線、架空地線之配件、支線、基礎及錨錠物等之荷重安全係數
本條文有附件 第 174 條
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所述之組合式風壓及冰所產生之荷重,應乘以附表一七四~一、附表一七四~二及附表一七四~三之荷重安全係數。
特級線路支持物之設計,其水平跨距不得超過相同設計條件下,一級線路所規定之百分之八十。
一級線路之荷重安全係數如附表一七四~一及附表一七四~二所示。
二級線路之荷重安全係數如附表一七四~二及附表一七四~三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