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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三日行政院院授主基字第 1120200056A 號
公告施行期間已於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華民國 111 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公布當日屆滿,當然廢止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五日行政院院授主基字第 1100200481A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施行期間至本年度附屬單位預算
完成法定程序之日止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2320 號公
告第 9 條第 1 項第 6 款、第 8 款、第 10 條第 2 款、第 7
款、第 11 條所列屬「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
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