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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0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五日當然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授主預字第 1030100347A 號
公告施行期間已於一百零三年二月五日中華民國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公布日屆滿,當然廢止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日行政院院授主預字第 1020101002A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3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施行期間至本年度總預算公布
日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1680 號公
告第 11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3 款、第 4 款、第 5 款、第
20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
考核委員會」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
一月二十二日起改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轄;第 21 條第 1 項所列
屬「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
二日起改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