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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九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人地字第 104100002
0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2320 號公
告第 11 條第 1 款第 2 目、附表 6 所列屬「科技部」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