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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122260098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三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 1
092260214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閱覽試卷收費標準;新名稱: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收費標準)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
第 1072260445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