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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0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綜合規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四日行政院院授人綜揆字第 10500329711 號
令、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50000423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8、13
條條文;除第 8 條第 1、2 項規定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
一百年四月八日起施行至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限
屆滿時止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 1040027625 號令
、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40000831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8、13
條條文;除第 8 條第 1、2 項規定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至一百
零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外,自一百年四月八日起施行至一百零五年一月
三十一日止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 1020051957 號
令、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200084991 號令會同增訂發布第 12-1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行政院院授人企字第 1000043374 號令、考
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000056191 號令會同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除
第 8 條第 1、2 項規定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至一百零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外,自一百年四月八日起施行至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