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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工友退職補償金發給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2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編人力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十一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 1101000151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 106006142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14 條條文;除第 6 條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
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八日行政院院授人企字第 1000039102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第
4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
二月六日起改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管轄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六日行政院院授人企字第 0930063572 號函修正
發布第 7、8 條條文之附表二、三;並自即日起實施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十日行政院(85)台人政企字第 05513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