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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縣長鄉鎮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11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五日福建省政府(81)閩府(法)三字第 194
8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六日行政院院臺綜字第 1070023940 號公告本
辦法改由「內政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