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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0156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93、95 條條文;第 93 條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0256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7、67、77、95 條條文;除第 7 條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
施行、第 67 條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及第 77 條自一百零八年八
月二十三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95491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95 條;除第 7 條第 4 項及第 69 條自公布日施行外,
其餘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