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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 民國 61 年 07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1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五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 09900005541
號令、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0990060431 號令會同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一日考試院(91)考台組貳字第 0910003636 號
令、行政院(91)院授人給字第 0910210398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九日行政院(90)台人政給字第 211286 號令、
考試院(90)考台組貳二字第 0900008279 號令會銜增訂發布第 15-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日行政院(88)台人政給字第 211351 號令
、考試院(88)考台組貳二字第 07537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7 條;本細則修正條文溯自八十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名稱:政務官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新名稱:政務人員退
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一日行政院(88)台人政給字第 210339 號令、
考試院(88)考台組貳二字第 00514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二十日行政院(75)台人政肆字第 19512 號令
、考試院(75)考台秘議字第 1903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全文 25 條
     
2.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六月十日行政院(69)台人政肆字第 12856 號令、
考試院(69)考台秘議字第 1510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5、9、11、12
條條文;並增訂第 1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行政院(61)台人政肆字第 25517 號
令、考試院(61)考台秘一字第 1735 號令會同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