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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16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五月十六日修正發布之全文 10 條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十六日考試院考臺考一字第 11306001001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110001485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8、10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一、第 4 條條文
之附表二、第 6 條條文之附表三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十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9000248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4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一、第 4 條條
文之附表二;刪除第 12、13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二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10005569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