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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 民國 65 年 07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十二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130873182 號令、
銓敘部部特三字第 113574021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7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十二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1008719862 號令、
銓敘部部特三字第 1105388408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0708718752 號令、
銓敘部部特三字第 1074637207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0960871681 號令、銓
敘部部特三字第 0962853549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14 條條
文;並刪除第 8 條條文
(原名稱:警察人員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新名稱: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
行細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2574 號公
告第 14 條第 2 項所列屬「海岸巡防機關」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
海岸巡防署及所屬機關」管轄,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
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各該規定所列屬「行政院海
岸巡防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
會」管轄;第 17 條之 2 所列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管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0940101731 號令
、銓敘部部特三字第 0942568395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4、16、17、1
9 條條文;增訂第 17-1、17-2 條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九月三日施行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0920005811 號令、銓
銓部部特三字第 092227569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4、18 條條文;並
刪除第 3、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內政部(91)台內警字第 0910075133
號令、銓敘部(91)部特三字第 091210798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
9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年三月二十七日內政部(80)台內警字第 907942 號令、
銓敘部(80)台華審三字第 0537701 號令會銜發布刪除第 12、13 條
條文
     
1.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七月十五日內政部(65)台內警字第 691915 號令、
銓敘部(65)台謨甄四字第 17461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2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