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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布日期: 民國 38 年 01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1.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1067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2 條條文
     
2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43821
號令修正公布第 6、10、17、20、26-1、28、28-1、33-1 條條文;
並刪除第 12 條條文
     
19.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341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5、26-1、28、35 條條文
     
18.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071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36 條條文;並增訂第 36-1 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01239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8 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8912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40 條條文;刪除第 29 條條文;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
施行
     
15.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32694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8、40 條條文;並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14.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0501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6、7、10、12、13、17、18、20、26-1、28、30 條條文
;並增訂第 13-1、24-1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3454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8、26-1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19289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7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170
5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6、9~11、13、17、18、18-1、20、22、26
-1、28、32、33、35、40 條條文;刪除第 19 條條文;並增訂第 1
1-1、33-1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十四日總統(85)華總(一)義字第 85002
67540 號令修正公布第 6、10、12、13、16~18、22、24、25、28、
33、36~38 條條文;並增訂第 26-1、28-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八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 0643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8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八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 0254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3、16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79)華總(一)義字第 7434
號令修正公布第 13、17 條;並增訂第 18-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40 條
     
5.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三日總統令公布第 6、7 條條文;並增訂第 1
5-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4、6、8、9 條條文
;並刪除第 22 條條文,其餘依次遞次
     
3.中華民國五十一年九月一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同日施行
     
2.中華民國四十三年一月九日總統令公布同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一日總統令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