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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協會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7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05 月 17 日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公務人員協會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6976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4、5、10、26、38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三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09500045491 號
令發布定自九十五年五月十九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8882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8、10、11、13 條條文;並增訂第 11-1 條條文;本法施
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09400052381 號令
發布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38710 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 52 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 0910009488
號令發布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