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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所有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七日考試院考臺考一字第 11206001411 號
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十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1100050121
號令刪除發布第 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2000669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3、12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七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80007827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8、9、12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91851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3 條條文暨第 6 條條文之附表一、二
(原名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
練辦法;新名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
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日考試院(89)考台組壹一字第 11662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原名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筆試合格人
員訓練辦法;新名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五日考試院(86)考台組壹一字第 00717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