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150
91 號令刪除發布原第 14、15 條條文;原第 16 條條文移列至第
14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9.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4000611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8、10 條條文及第 7 條條文之附表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2000669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5、6、9、12~14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五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800003861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第 2 條條文及第 7 條條文之附表
(原名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從業人員考試規則;新名
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
考試規則)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九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02501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8、9、16 條條文及第 7 條條文之附表名稱
;刪除第 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保險從業人員考試規則;新名
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從業人員考試規則)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七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 0930006973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13、14 條條文及第 7 條條文之附表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考試院(九二)考臺組壹一字第 09200
0364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0、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考試院(90)考台組壹一字第 090000546
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考試院(89)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9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本規則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一
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十八日考試院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