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十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11000198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及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三、附表四;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三、附表四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44.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9000176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之附表五
4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8
28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三(資訊處理類科部分)
42.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150
91 號令刪除發布原第 11、12 條條文;原第 13 條條文修正並移列
至第 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1.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4000827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11、12 條條文
40.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十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4000126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0、13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39.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3000519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6、8、10、13 條條文及第 5 條條文之附表
一至附表三、附表六;並自發布日施行
38.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六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20003309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3 條條文及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一、附表四及
第 7 條條文之附表七;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37. 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0000163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 條條文及其附表一、附表四、附表七
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000016311
號令廢止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
36.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9000579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35.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90000874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6~8、10 條條文及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一、附表
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900008741 號
令修正發布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
鐵路部分)
34.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八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8000122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33.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7000184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之附表「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
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
32.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6000868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之附表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六日考試院第 10 屆第 263 次會議審議通
過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700000461 號
令修正發布「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
」(鐵路部分)
31.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6000663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之附表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資
位人員應考資格表、附表應試科目表四、五(鐵路及公路部分)、及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鐵路部分)
30.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十一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709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暨第 5 條條文之附表「特種考試交通事
業人員考試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
試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六、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港務各級
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
29.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5000043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及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
體格檢查標準表
28.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 093000177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之附表
27.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日考試院(91)考台組壹一字第 091000288
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及附表「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
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人員體格檢
查標準表(特殊規定)」(鐵路人員部分);並自發布日施行
26.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考試院(88)考台組壹一字第 0706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
25.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考試院(88)考台組壹一字第 01715
號令修正發布第 4、10、11 條條文
24.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日考試院(85)考台組壹一字第 03132
號令、行政院(85)台人政力字第 1723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
23.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考試院、行政院會同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及其附表之體格檢查表(應考人注意事項及檢查醫師注意事項
)
22.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應考人體格
檢查表
21.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二月二日考試院(79)考台秘議字第 0255 號、行
政院(79)人政貳字第 00216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應考人體格檢查表
(檢查醫師注意事項第 3 條)並自七十九年二月二日起施行
20.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考試院(78)考台秘議字第 2353 號
令修正發布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及應考科目表、並均自七十八年
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19.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四月六日考試院(77)考台秘議字第 0786 號令修
正發布資格表附註三、特殊規定(三)(民航部分)暨筆試科目表(
民航部分)
18.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二月十日考試院(73)考台秘議字第 0402 號令修
正發布郵政業務員乙組專業科目部分
17.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考試院(71)考台秘議字第 3150 號、
行政院台(71)人政貳字第 238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5 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八月十日考試院(71)考台祕議字第 2907 號令修
正發布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鐵路部分)各級資位人員筆試科
目表專業科目及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附註(五)鐵路部分
15.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一月五日考試院(71)考台祕議字第 0014 號令修
正發布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附註三、特殊規定增列(六)公路部
分
14. 中華民國七十年五月二十五日考試院(70)考台祕議字第 1603 號令
修正發布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長附註三、特殊規定(一)郵政部分
暨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資位人員筆試科目表(郵政部分)
13.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七月九日考試院(69)考台祕議字第 2017 號令修
正發布各級資位人員(公路部份)筆試科目表
12. 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四月二十日考試院(67)考台祕一字第 1030 號令
修正發布
11. 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一月十日考試院(66)考台祕一字第 3185 號令
修正發布各級資位人員(水運部分)筆試科目表
10. 中華民國六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考試院(66)考台祕一字第 1727 號
令修正發布各級資位人員(電信部分)
9.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考試院(64)考台祕一字第 2874 號令
修正發布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資位人員(鐵路部分)筆試科
目表(電信部分)筆試科目表
8.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四日考試院(64)考台祕一字第 2332 號令修正
發布附表(一)「各級資位人員筆試科目表」
7.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考試院(63)考台祕一字第 3337 號函
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六十年十月十四日行政院(60)台人政貳字第 17142 號令、
考試院(60)考台祕一字第 119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五十六年十二月七日行政院、考試院會同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五十五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考試院會同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五十四年六月十七日行政院、考試院會同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五十一年六月一日行政院、考試院會同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四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院、考試院(49)考台秘一字第 1
677 號令會同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