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8)
輔壹字第 07964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6-1、7、8-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51451 號公
告第 4 條所列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改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管轄
4.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6
)輔壹字第 102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4)
輔壹字第 25226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3
)輔壹字第 221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2)
輔壹字第 0047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