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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06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基本法規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5015010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11、12、20、22、24、26、27、29、31、37 條條文;刪
除第 17、19、2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臺八十九僑字第 3080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7 條條文;刪除第 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1134 號公告
第 26 條所列屬「行政院新聞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
日起改由「文化部」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項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
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
轄,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58355 號
公告第 21 條、第 24 條第 1 項所列屬「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二日起改由「內政部移民署」管轄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86)台僑字第 26399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3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