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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1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十九日文化部文影字第 1042035964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4、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一字第 1000422038Z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增訂第 3-1 條條文
(原名稱:廣播電視及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新名稱:廣播電視
出版及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一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一字第 1000621168Z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行政院新聞局廣電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新名稱:廣播電
視及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三字第 0970007387Z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