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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8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三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綜規字第 105
4000206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傳播字第 103
620320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五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五字第 0930625724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五字第 093062260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一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五字第 092062120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八日行政院新聞局(89)正廣五字第 1678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六日行政院新聞局(89)琴廣五字第 1232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