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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廣告內容審查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77 年 08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7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0548
016890 號令發布廢止
     
5.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新聞局(89)琴廣三字第 1381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行政院新聞局(88)建廣三字第 18827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之附件、第 5 條條文;並刪除第 2、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新聞局(86)維廣一字第 0918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及第 3 條之附件
     
2.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新聞局(85)強廣一字第 076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第 4 款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月一日行政院新聞局(77)銘廣一字第 10534 號
令發布全文 9 條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行政院(77)台聞字第 20719 號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