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電影法施行細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73 年 09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5.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五日文化部文影字第 1112026190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三十日文化部文影字第 1042033747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影三字第 096000220
8Z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1134 號公
告本細則之中央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新聞局,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
日變更為文化部,第 4 條、第 6 條、第 9 條、第 17 條第 1
款、第 20 條、第 21 條、第 22 條、第 23 條、第 24 條、第 29
條所列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文化部管轄
歷史條文    
12.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日行政院新聞局(91)新影三字第 0910006
03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九日行政院新聞局(91)正影二字第 0910000
017 號令刪除發布第 14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二日行政院新聞局(90)正影三字第 0288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九日行政院新聞局(90)正影三字第 00431 號公
告修正發布第 16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二十日行政院新聞局(86)維影二字第 1163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新聞局(86)起影一字第 0503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5、16、37 條條文;並刪除第 5、9、19 條條文
;及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
     
6.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新聞局(83)強影一字第 2073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1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新聞局(83)強影一字第 057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11、44 條條文及附表一、二、三、四、五
     
4.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一日行政院新聞局(83)強影一字第 0000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新聞局(80)銘影二字第 0059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四日行政院(74)台聞字第 22260 號函核定
修正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九日行政院新聞局(74)京影一字第 1649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九月十二日行政院(73)台聞字第 15019 號函核定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九月十五日行政院新聞局(73)京影一字第 13124
號令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