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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土壤及地下水備查作業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0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環境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06001636
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條;除第 3 條第 1 項規定自一百零七年一
月一日施行外,其餘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4 目、第 4 條第 6 款、
第 5 條第 2 款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00000321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