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2 年 0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3 年 11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09300
81054 號令刪除發布第 3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6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
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管字第 001
7634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13、23、32、33 條條文;並刪除第 2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管字第 0
061602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11、32、36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環署管字第 00652
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7、8、9、13、20、28、29、30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2)環署管字第 0
142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