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2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 1098000
001 號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103
009793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除第 17 條第 1 項自一百零四年
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