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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環境用藥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或登記用申請作業準則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7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1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 1078000
509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5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500
91737E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5005307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