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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資訊及科技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三日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 1090059856B
號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 1098000286A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新名稱:學術機構運
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4 條第 3 項、第 7 條第 1 項、第 9 條第 1 項、第 10 條
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
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218504C 號令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1010108263A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除第 7 條條文第 1 項至第 3 項規定自一百零三年三月三
十一日施行,其餘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九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80111091C 號令、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80066347A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學術機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新名稱:學術機構運作毒
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五日教育部台(九一)參字第 91089904 號令、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10042498A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
4、7、9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16638 號令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毒字第 0003089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
文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