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與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8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1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 11181
2198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 條條文
(原名稱:毒性化學物質及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新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與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700
6699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新名稱:毒性化學物質
及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毒字第 005
143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